(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在“校长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永和路1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新芜校区图书馆八楼校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4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3—8795000
传真号码:0553—8795000
电子邮箱:college_xxgk@iflytek.com
邮政编码:231100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校信息公开网站下载。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college_xxgk@iflytek.com。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学校信息。书写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表》。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学校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6.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