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2021年修订版)
第一条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人文与职业素养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必备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基于以上培养目标,为激发学生对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的积极性,实现对综合素质活动与成果的有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工作机构与实施平台
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中心(以下简称:“素培中心”)负责统筹全校范围内的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工作。
素培中心通过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系统实施在线认定,同时通过设立在大学生事务中心的素培中心办事窗口接受线下咨询和问题申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第四条 综合素质学分模块设置
综合素质学分为独立于课业学分之外单独设置的学分体系,由A、B、C、D、E五个模块构成,具体设置如下:
模块分类 | 模块名称 | 模块合格线 |
A模块 | 校园文化与科技创新活动项目 | 1.0学分 |
B模块 | 学术与行业讲座 | 0.5学分 |
C模块 | 社会考试认证 | 0.5学分 |
D模块 | 任职与贡献 | 不做最低要求 |
E模块 | 科研活动及成果 |
学生应在毕业前按上述学分设置要求修满各相应模块学分。学生可在达到合格线之后,争取更多学分。累计获得6个综合素质学分且毕业时各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推荐信》。
第五条 综合素质学分各模块项目设置
(一)A模块设置:校园文化与科技创新活动项目
A1:以培养学生创新、创造、创业意识,锻炼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为主的活动项目。例如:机器人大赛、创业大赛、科技发明大赛、专利大赛、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大赛、科技论文竞赛、专业技能竞赛等由学校大学生创意与创新中心、科技处和校团委认定的比赛。
A1类活动项目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对照表 | |||||
级别 | 获奖者 | 复赛者 | 初赛者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院级 | 0.5 | 0.4 | 0.3 | 0.2 | 0.1 |
校级 | 1.5 | 1.0 | 0.6 | 0.3 | 0.2 |
市级 | 2.0 | 1.5 | 1.0 | 0.8 | 0.5 |
省级 | 2.5 | 2.0 | 1.5 | 1.2 | 1.0 |
国家级 | 3.0 | 2.5 | 2.0 | 1.5 | 1.2 |
备注:设特等奖的比赛,对应表格中的一等奖学分。
A2:以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为主题和培养基础能力为主的活动项目。例如:演讲比赛、主持人大赛、辩论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歌手大赛、体育比赛、舞蹈大赛、厨艺大赛、寝室评比等由校团委认定的比赛。
A2类活动项目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对照表 | |||||
级别 | 获奖者 | 复赛者 | 初赛者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院级 | 0.5 | 0.4 | 0.3 | 0.2 | 0.1 |
校级 | 1.0 | 0.8 | 0.6 | 0.3 | 0.2 |
市级 | 1.5 | 1.0 | 0.5 | 0.4 | 0.3 |
省级 | 2.0 | 1.5 | 1.0 | 0.7 | 0.5 |
国家级 | 2.5 | 2.0 | 1.5 | 1.2 | 1.0 |
A3: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而开展的各类品牌社团活动。例如:羽毛球比赛、数独比赛、桥牌比赛、象棋比赛等由校团委认定的活动。
A3类活动项目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对照表 | ||||
级别 | 获奖者 | 未获奖者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社团级 | 0.3 | 0.2 | 0.1 | 无 |
A模块中各分模块内所有项目若为逐级选拔的活动,校赛的院级选拔赛按院级级别加分,等级奖及参与情况均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级别分数。上述分类举例中未尽事项,以素培中心的界定为准。
(二)B模块设置:学术与行业讲座
以开阔学生知识视野,发掘学术兴趣或体验产业、行业现状为目的的相关名校名师学术讲座、产业行业讲座等由学校教务处认定的讲座。参加者可获得每场0.1学分。
(三)C模块设置:社会考试认证
C1: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包括所有国家和地方认可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类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印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C2:计算机能力等级考试。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高校(安徽考区)计算机水平考试。计算机类专业证书纳入C4模块认定。
C3:外语能力等级考试。指英语专业水平考试(专四、专八)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其他英语类与第二外语专业考试纳入C4模块认定。
C4:通用及技能考试证书类。指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认证的考试项目,如普通话水平测试、驾驶员考试等(具体目录以职业技能鉴定所定期公布的文件为准)。
各模块相应的认定标准如下:
模块分类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C1 | 职业资格考试认证 | 高级 | 1.5 |
中级 | 1.0 | ||
初级 | 0.5 | ||
C2 | 计算机能力等级考试 | 国家一级到四级 | 一级0.3、二级0.7 三级1.0、四级1.5 |
省级 | 一级0.2、二级0.4 | ||
C3 | 外语能力等级考试 | 英语专业水平 | 专四0.5、专八1.0 |
大学英语考试 | 四级0.4、六级1.0 | ||
C4 | 通用及技能考试认证 | 基础级 | 0.2 |
提升级 | 0.5 |
C模块中各分模块内所有项目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四)D模块设置:任职与贡献
主要指学生在学校、学院各级组织任职并参与组织各类活动与工作的贡献,任职每满1年认定1次,等级根据校团委考核结果评定,最终由校团委认定相应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等级分类 | 优秀 | 良好 | 及格 |
各学生组织 | 0.5 | 0.3 | 0.1 |
D模块所获得学分可冲抵A模块学分。
(五)E模块设置:科研活动及成果
科研活动及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等,由学校科技处认定相应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项目 | 等级和内容 | 第一作者 | |
论文 著作 | 一类期刊 | 论文、著作须以“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论文类别以省教育厅《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认定标准为准。 | 5.0 |
二类期刊 | 3.0 | ||
三类期刊 | 2.0 | ||
四类期刊 | 1.0 | ||
出版著作 | 5.0 | ||
知识 产权 | 发明专利实审 | 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 1.0 |
发明专利授权 | 发明专利证书 | 2.0 | |
实用新型授权 |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 1.0 | |
外观设计授权 |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 0.5 | |
软著登记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0.8 | |
商标注册 | 商标注册证 | 1.0 | |
知识产权课程培训 | TISC培训初级证书 | 0.5 | |
TISC培训高级证书 | 1.5 | ||
科研项目(含纵、横向) | 一类 | 科研项目分类以省教育厅《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认定为准。 | 5.0 |
二类 | 3.0 | ||
三类 | 1.5 | ||
四类 | 1.0 |
备注:
1.论文著作、知识产权只认定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
2.一类科研项目最多可认定10名学生,二类科研项目最多可认定8名学生,三类科研项目最多可认定4名学生,四类科研项目最多可认定2名学生。
3.科研项目参与人必须以项目申报书(纵向项目)或技术合同(横向项目)上的参与人为准。
4.E模块所获得学分可冲抵A、B、C三个模块学分。
第六条 评定流程
(一)A模块评定流程
序号 | 涉及部门 | 流程事项 |
1 | A1:双创中心、科技处、校团委 A2、A3:校团委 | 线上立项 包括项目名称、奖项设置等并完成初审 |
2 | 素培中心 | 审核认定 |
(二)B模块评定流程
序号 | 涉及部门 | 流程事项 |
1 | 教务处 | 线上认定讲座信息,包括讲座名称、主讲人信息并完成初审 |
2 | 素培中心 | 审核认定 |
(三)C模块评定流程
序号 | 涉及部门 | 流程事项 |
1 | C1:学生自主申请 C2、C3:教务处 C4:职业技能鉴定所 | C1:学生提交线上申请、提供证书名称及发证单位信息,上传证书照片和身份证 C2、C3:定期上传通过学生名单,完成初审 C4:下发证书同时上传通过学生名单,完成初审 |
2 | 素培中心 | 审核认定 |
(四)D模块评定流程
序号 | 涉及部门 | 流程事项 |
1 | 校团委 | 线上认定类别并完成初审 |
2 | 素培中心 | 审核认定 |
(五)E模块评定流程
序号 | 涉及部门 | 流程事项 |
1 | 科技处 | 线上认定类别并完成初审 |
2 | 素培中心 | 审核认定 |
(六)异议申诉流程
学生前往大学生服务中心的素培中心窗口填表登记,素培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后反馈结果。
第七条 附则
对违反校纪或在学分认证中弄虚作假的学生,素培中心将取消该生全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并记入诚信学分管理系统;对在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八条 本办法由素培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23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