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0553-8795000/3913500

学校规章制度 首页 > 学校规章制度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办法
信息公开办公室 2020-10-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水平,保证基本教学活动开展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教学组织是指教学单位以开展各项本科教学工作为主要职责的组织形态,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基本单元。完善的基层教学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校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有计划地组织教学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和意义。

第二章  设置原则

第三条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需设置原则。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要有利于巩固教学的基础地位,有利于常规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坚持按常规教学的管理需要设置。

(二)分类设置原则。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要有利于课程教学的组织和建设。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涉及的课程的学科类别和属性,一般以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形式设置。

(三)全员归属原则。学校专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各学院负责人及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管理人员、行政兼课人员都应归属到相应基层教学组织,参与组织活动,不游离于基层教学组织之外。

(四)重在建设原则。各学院要围绕主要管理功能,切实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的条件和内涵建设,重点关注常规教学业务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章  设置条件

第四条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人员队伍相对稳定、结构合理,有5名及以上专任教师,原则上应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二)有稳定的课程建设与发展方向,承担本科课程,且必须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

(三)须设主要负责人1名。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副职1名,协助主要负责人工作。

第五条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是: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治学严谨;

(二)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学生授课,有丰富的本科教学工作经验;

(三)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学术影响;

(四)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公道正派;

(五)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讲师3年及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讲师3年及以上且近3学年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基层教学组织需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学校、学院工作的需要以及专业或课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教学组织的工作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落实。

(二)组织落实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及其他各项教学任务,不出现因无人上课而调整教学计划的情况。

(三)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研讨和修订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表等教学基本文件,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对照学校“金课”标准开展课程建设。

(四)组织集体备课、观摩教学、听课等教研活动,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提高教师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

(五)统一作业基本要求、考核要求、平时成绩评定标准及占总成绩的比例,共同完成试卷命题、批改试卷等工作。

(六)制定教材建设(包括教材编写与选用等)和教学资源建设规划(包括课件、习题库、试卷库、案例库、网站等),并组织实施落实。

(七)不定期组织学生座谈,及时了解学情,定期开展学生考核情况分析,不断改进教学。

(八)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凝练、推广、应用教学改革成果,形成特色。

(九)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内外相关专业或课程的教学研讨

会议或活动,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邀请相关专业或课程的教

学名师来校演讲或讲课。

(十)在学院组织下参与制订专业建设规划、新专业论证、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参与制订或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十一)针对所建课程(群)教学条件情况,向学院提出配套的实验室建设计划、实践基地建设计划、产学研合作方案、教师引进意见、教师培养方案等,并配合学院落实。

(十二)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工作。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基层教学组织要认真执行学校、学院的各项教学与管理规章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组织的实施细则,规范本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进行科学管理。至少建立如下主要组织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以《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修订)》(校字〔2020〕45号)中所列出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和教师职责为基础,结合学校其他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职责、教师职责及各工作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等,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运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手册。

(二)教研活动和例会制:通过互相听课、观摩教学、教学讨论等形式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解决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每学期至少每2周开展1次教研活动,活动主题目标明确、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定期举行工作例会。每学期初,集体研究安排组织工作计划;每学期末,进行组织工作总结,形成典型活动成果材料。集体活动和会议做好记录,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三)教师试讲制:落实《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院教字〔2017〕38号)要求,凡新教师上课或教师上新课均必须进行试讲。

(四)青年教师导师制:吸纳新进教师加入基层教学组织,为新进青年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导师,导师负责辅导新教师助课、备课、讲课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指导工作。青年教师经导师考核合格后才能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五)教学过程管理制:按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2号)和最新考核指标体系要求,落实教育教学过程管理。集体备课每学期不少于2节课;观摩教学每学期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听课次数按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听课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校质字〔2020〕2号)要求执行,且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听本组织教师4节课以上,教师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节课。

(六)检查考核制:落实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中的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责任,年末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参与教师述职考核,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向学院述职。根据期初制定的教学计划与安排,检查并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

(七)档案资料管理制: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好应归档的教学基本文件(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表、教案、教学任务书、教师课表、试卷、考核任务书、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网络教学资源等)等教学资料,做好教学档案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八)经费使用审批制:按照学校预算制定和经费使用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落实经费使用提前报批、费用报销逐级审批的要求,加强资源共享、避免重复购置、注重使用效益、严禁挪用浪费。

(九)轮流值班制:每个工作日至少有1名教师值班,处理基层教学组织日常事务。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设置程序。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由学院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申请表》,提交组织基本情况(组织名称、负责人、承担课程、教师名单、教师职称及学历信息等),经教务处会商人力资源处,并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同意后设立,由人力资源处发文确认。

第九条 组织名称。基层教学组织的名称一般以学科专业名称命名,含多个学科专业的可采取组合方式命名或以主干学科专业名称命名;也可以课程或课程群(组)命名。

第十条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由基层教学组织全体教师集体讨论、民主推荐,经学院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教务处审核并报分管教学校长审批。聘期为3年,可连任。由人力资源处发布聘任通知。

第十一条 基层教学组织的调整或撤销,经学院集体研究决

定后,报教务处审核并报分管教学校长审批执行,结果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第十二条 各学院与教务处负责对基层教学组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基层教学组织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

第十三条 学校为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学及研究活动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设施。

第十四条 学校每3年从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中评选校级示范组织,并择优遴选培育参与省级、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