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9〕17号:关于开展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9-10-29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以及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学位〔2003〕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须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信息
序号 | 学 院 | 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首次招 生年份 | 首届毕业生年份 |
1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艺术学 | 2015 | 2019 |
二、材料要求
1.撰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附件1)。
2.准备并胶装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2015级专业培养方案,2015级学生成绩表,2015级学生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2015级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人才培养质量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要求填写、准备。
三、时间安排
1.完成初稿材料壹式壹份,3月29日前报教务处审核;
2.对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4月12日前报送定稿材料壹式贰份至教务处;
3.组织学校学位委员会(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评审,由学院负责人汇报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情况;
4.学校整理行文,上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孙怡川,电话0553-8795020,邮箱ycsun2@iflytek.com。
附件:1.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6日